“哐当!”汤碗在我脚下碎裂,滚烫的汤汁溅湿了我的裤脚。未婚妻柳媚尖叫一声,
可我却什么都听不清了。我的舌头麻了。像一块死肉,横在嘴里,尝不到一丝一毫的味道。
那碗为我“加油鼓劲”的汤里,下的不是补药,是能废掉一个厨子的毒!我踉跄着冲回房间,
那只存放着陆家百年祖传菜谱的紫檀木盒,正大敞着。里面空空如也!暗影里,
我最疼爱的师弟陆二味走了出来,手里拿着的,正是我的菜谱。他身旁,
站着本该是我的新娘的柳媚。天,塌了。01第二天,御厨争霸赛。我就像个游魂,
站在万众瞩目的赛场下,嘴里全是挥之不去的麻木和苦涩。高台上,聚光灯下,
陆二味意气风发。他做的,是我的成名绝技——“游龙戏凤”。那是我的菜。
用的是我的方子。台下,柳媚踮着脚,满眼痴迷地为他欢呼,为那个偷走我一切的窃贼欢呼。
“绝了!此菜只应天上有,人间难得几回闻啊!”评委们品尝后,赞不绝口,
当场给出了最高分。全场雷动。轮到我了。我尝不到任何味道,盐是涩的,糖是涩的,
醋也是涩的。世界在我嘴里,只剩下一种味道——绝望。那双曾被誉为“京城第一稳”的手,
此刻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。我胡乱地抓起一把食材,扔进锅里,铲子在锅里划拉的声音,
刺耳又慌乱。一盘不知所谓的东西被我端了上去。评委只尝了一口,
就“呸”地一声全吐了出来,脸色铁青。“这是什么垃圾?你在羞辱我们吗!
”“把这个孽障给我赶出去!”我的师父,也是柳媚的父亲,气得浑身发抖,
指着我的鼻子怒吼,“他玷污了‘陆家楼’的百年声誉!从今天起,他不再是我陆家楼的人!
”“轰”的一声,全场炸开了锅。嘲笑声,鄙夷的目光,像无数根钢针,
狠狠地扎进我的身体里。我抬起头,死死地盯着台上。陆二味搂着柳媚,
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嘲讽。他们像看一条狗一样看着我。
看着这个被他们联手推进深渊的,曾经的天才。喉头一甜,一口血猛地涌了上来。我没有擦。
任由那抹刺眼的红,顺着嘴角流下。“哈。”“哈哈。”“哈哈哈!”我仰天大笑,
笑声嘶哑,充满了不甘和疯狂。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,我转过身,一步一步,
走出了这个曾经给予我无上荣耀,此刻却让我受尽屈辱的地方。身后,是京城的繁华。身前,
是无尽的黑暗。我的厨师生涯,彻底完了。我叫陆一味,从今天起,
成了一个没有味觉的废物。02离开京城后,我漫无目的地游荡。像个孤魂野鬼,
从繁华的江南,走到荒芜的塞北。身上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,
我开始变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,最后只剩下一身破烂的衣裳。我当过乞丐,
在破庙里和野狗抢过食。也当过苦力,在码头上扛过三百斤的麻袋,只为换一个冷硬的馒头。
曾经那双颠勺稳如泰山,切菜薄如蝉翼的手,如今布满了伤痕和老茧。无数个深夜,
我都会从噩梦中惊醒。梦里,是陆二味和柳媚那两张得意洋洋的脸。他们踩着我的尸骨,
享受着本该属于我的一切。恨意像毒蛇,日日夜夜啃噬着我的心脏。我好几次都想过,
干脆买把刀,潜回京城,和那对狗男女同归于尽。可我又不甘心。我陆一味,
凭什么要为了两个小人,赔上自己的一切?他们夺走了我的味觉,我的菜谱,我的荣耀。
但我脑子里的东西,他们夺不走。我对自己手艺的记忆,对火候的掌控,对食材纹理的理解,
全都刻在我的骨子里,融进了我的血液里。就算没有味觉,我难道就真的只能当个废物吗?
那天,大雪封山,我饿得头晕眼花,倒在了一个边陲小镇的镇口。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,
把一个烤得焦黑的土豆塞到了我手里。“大哥哥,你快吃吧,这是我阿娘给我留的。
”我看着她冻得通红的小脸,和那双清澈得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睛,心脏猛地一抽。
我狼吞虎咽地吃下那个土豆。没有味道。甚至有些硌牙。可我却吃得泪流满面。那一刻,
我突然想通了。厨艺的真谛,或许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。更是为了传递温暖,
慰藉人心。我扶着墙,挣扎着站起来,对着小女孩咧开嘴,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。
“谢谢你。等我好了,我给你做最好吃的菜。”我决定留下来。在这个鸟不拉屎的边陲小镇,
用我这双废了的手,和我这条废了的舌头,重新开始。我用身上最后一点碎银子,
在镇子最偏僻的角落,盘下了一间没人要的破铺子。我把它打扫干净,
又去捡了些别人不要的破木头,自己动手,叮叮当当敲出几套桌椅。饭馆开业那天,
我挂上了一块歪歪扭扭的牌匾。上面只有三个字——无味饭馆。是的,无味。我没有味觉,
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山珍海味。但我相信,食物最本真的力量,能超越味觉,直抵人心。
03“无味饭馆?这老板脑子有病吧?开饭馆不起个‘飘香居’‘悦来客’,
叫什么‘无味’?晦气!”“就是,没味道的饭菜,狗都不吃!”饭馆开张半个月,
一个客人都没有。每天都有人路过我的门口,对着那块牌匾指指点点,然后一脸嫌弃地走开。
我也不急,每天天不亮就去集市上,挑选最新鲜的食材。我买不起昂贵的肉类,
就只买些最普通的青菜、豆腐。回到饭馆,我就开始练刀工。没有了味觉,
我的其他感官变得异常敏锐。我能清晰地听到,刀锋划过不同蔬菜时,
那细微到极致的声音差异。我能清晰地感受到,不同食材在不同火候下,
那转瞬即逝的质地变化。我把一块豆腐,切成了细如发丝的豆腐丝,在清水中根根分明,
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。我把一根青笋,用滚刀法切成均匀的小块,
保证每一块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,达到最爽脆的口感。这天下午,一个满脸络腮胡,
腰间挎着钢刀的戍边军爷,大马金刀地走进了我的小店。他把钢刀“哐”地一声拍在桌上,
粗声粗气地吼道:“老板!有什么吃的,随便给老子来点,饿死了!”他是半个月来,
我的第一个客人。我精神一振,连忙迎上去:“军爷,小店只有一盘青椒炒肉丝,一碗白饭,
您看行吗?”“啰嗦什么,快上!”“好嘞!”我转身进了后厨,深吸一口气。我的手,
不能再抖了。这是我的第一战,只能赢,不能输。我闭上眼睛,
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青椒和猪肉最完美的形态。猪里脊顺着纹理切成细丝,
用最少的酱油和淀粉抓匀,锁住水分。青椒同样切成细丝,粗细必须和肉丝保持一致。热锅,
倒油。我听着油在锅里发出的“滋啦”声,当声音从沉闷变得清亮的那一刻,
我“唰”地一下,将肉丝滑入锅中。快速翻炒几下,肉丝变色的瞬间,立刻盛出。底油,
爆香蒜末,下青椒丝。当青椒的清香从锅里飘出的那一刹那,将肉丝倒回锅中,用最大的火,
颠勺翻炒!整个过程,行云流水,不过短短几十秒。没有味觉,我无法调味。
我只加了最基础的盐。但我知道,对于最新鲜的食材来说,这就够了。我将菜盛入盘中,
端了出去。那军爷看了一眼盘子里那普普通通的青椒肉丝,撇了撇嘴,一脸不屑。
他夹起一筷子,随意地塞进嘴里。下一秒,他整个人都僵住了。咀嚼的动作,越来越慢,
越来越慢。他那张粗犷的脸上,竟然流下了两行清泪。“啪嗒。”眼泪滴进饭碗里。
他猛地抬起头,红着眼睛看着我,声音都在颤抖。“老板……你这菜里,放了什么?
”我平静地回答:“军爷,只放了盐。”“不可能!”他激动地站起来,一把抓住我的肩膀,
“我……我吃出了我娘的味道!我离家十年,已经快忘了我娘长什么样了,可你这盘菜,
让我想起了她!就是这个味道!”我的心脏,猛地一跳。成了!我做到了!
我用最简单的烹饪方式,激发出了食材最本真的味道,唤醒了他深藏在记忆里的情感。
那军爷吃完一整盘菜,连盘底的汤汁都用米饭刮得干干净净。他放下碗,
从怀里掏出一大块碎银子,重重地拍在桌上。“老板!再给我来一碗!不!两碗!”那一刻,
我笑了。我的无味饭馆,终于有了第一位回头客。04那个戍边军爷,成了我饭馆的常客。
他叫王大力,嗓门大,性子直。每天操练结束,他都会带着一帮兄弟过来吃饭。“老板,
今天有什么好吃的?”“还是老样子。”“好嘞!老样子给我们每人来一份!
”我的菜单很简单,每天只有一道菜。可能是醋溜白菜,可能是麻婆豆腐,
也可能是鱼香茄子。全都是最家常的菜色。我不放任何花里胡哨的调料,只用最简单的油盐,
最大程度地还原食材本身的味道。奇怪的是,每个来吃饭的糙汉子,都会在饭桌上,
吃得泪流满面。有人说,在我的菜里吃到了家乡的味道。有人说,
吃出了小时候奶奶做的饭的感觉。还有人说,就是觉得好吃,吃完心里暖洋洋的,
一天的疲惫都没了。“无味饭馆”的名声,就这么在军营里传开了。大家都说,
镇上来了个神厨,做的菜没啥味道,却能让人吃哭。生意渐渐好了起来,我也攒了些钱。
我把铺子重新修葺了一下,添了新的桌椅。我还收留了当初给我土豆吃的那个小女孩,
她叫丫丫,无父无母,靠邻里接济过活。我让她在店里帮忙洗洗碗,端端盘子,
每个月给她开工钱。丫丫很懂事,也很聪明。她看我每天只卖一道菜,
就歪着脑袋问我:“一味哥哥,你为什么不多做几道菜呢?这样就能赚更多的钱了。
”我摸了摸她的头,笑着说:“因为我的舌头坏了,尝不出味道。每天只做一道菜,
我才能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上面,把它做到最好。”丫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。有一天,
她神秘兮兮地跑到我面前,递给我一小包东西。“一味哥哥,这是我从山上采的‘神仙草’,
听村里的老人说,吃了能治百病,你快试试,说不定你的舌头就能好了。”我打开纸包,
里面是一些晒干的,叫不出名字的草叶。我知道这根本不可能治好我的舌头。我的味觉,
是被特制的毒药毁掉的,除非有解药,否则神仙难救。可我看着丫丫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,
还是把那些草叶泡进了水里,喝了下去。水很苦。但我心里,却比蜜还甜。我开始尝试着,
将我的厨艺教给丫丫。“丫丫,你看这块猪肉,肥瘦相间,是做红烧肉最好的五花肉。
切的时候,要切成方方正正的小块,每一块都要带着皮。”“焯水的时候,要冷水下锅,
放几片姜,可以去腥。”“炒糖色是关键,要用小火慢慢熬,看到糖变成枣红色,
冒起细密的小泡时,就要立刻把肉倒进去,晚一秒,糖就糊了,肉会发苦。”我尝不出味道,
就让丫丫替我尝。“怎么样?咸了还是淡了?”“有点淡了,一味哥哥。”“好,
那我再加半勺盐。”“肥肉腻不腻?”“不腻!入口即化,香得很!”丫丫很有天赋,
很多东西我只教一遍,她就能举一反三。看着她系着围裙,有模有样地在灶台前忙活的样子,
我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。那时候,师父也是这样,手把手地教我。而陆二味,
就站在一旁,用嫉妒的眼神,死死地盯着我。往事如烟,不堪回首。现在,
我只想守着这个小小的饭馆,和丫丫一起,平平淡淡地过下去。05日子一天天过去,
无味饭馆在边陲小镇上,已经小有名气。不仅是戍边的将士,就连镇上的居民,
也开始光顾我的小店。他们都好奇,到底是什么样的菜,能让人吃哭。结果,无一例外,
所有人都成了回头客。我的生意越来越好,赚的钱也越来越多。我给丫丫买了新衣服,
新鞋子,把她养得白白胖胖,脸蛋红扑扑的,像个福娃娃。这天,一个从京城来的商队,
路过我们小镇。领头的管事是个胖子,听说了我的名声,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,
走进了我的饭馆。那天我做的,是酸辣土豆丝。最简单,也最考验刀工和火候的一道菜。
土豆丝切得细如牛毛,在水里泡去多余的淀粉,保证了爽脆的口感。大火爆炒,快速出锅,
酸、辣、咸、鲜,四种味道被丫丫调配得恰到好处,多一分则冲,少一分则寡。
那胖管事只吃了一口,就愣住了。他闭着眼睛,细细地品味着,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神情。
“好吃!太好吃了!这土豆丝,爽脆可口,酸辣开胃,简直绝了!”他一口气吃了三碗饭,
吃得满头大汗,大呼过瘾。吃完饭,他抹了抹嘴,跟我闲聊起来。“老板,你这手艺,
不去京城发展,真是屈才了!我跟你说,现在京城最火的酒楼,就是‘陆家楼’!
”听到“陆家楼”三个字,我的心,猛地沉了下去。胖管事没有察觉我的异样,
继续眉飞色舞地说道:“那陆家楼的新任掌勺,叫陆二味,年纪轻轻,就当上了御厨,
专门给皇上做菜!听说他做的‘游龙戏凤’,连皇上都赞不绝口!”“他现在可威风了,
娶了老掌柜的千金,出入都是八抬大轿,啧啧,真是羡煞旁人啊!”我的手,在围裙下,
悄悄攥成了拳头。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,传来一阵刺痛。
陆二味……柳媚……他们果然过上了他们想要的生活。踩着我的痛苦和尊严,
享受着无尽的荣华富贵。胖管事喝了口茶,又压低了声音,神神秘秘地说:“不过啊,
最近也有些不好的传闻。有人说,那陆二味的厨艺,好像不太稳定。有时候做的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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